筑牢金融“防火墙” 守好群众“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11-10 00:18:07 来源: sp20241110

原标题:筑牢金融“防火墙” 守好群众“钱袋子”

  办案团队分析梳理涉金融领域类案特点,总结提炼高质效办案经验。

  “对内加强监管,强化合规意识,使内控体系更加健全;对外开展整治活动,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发布风险提示,使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加优质……”

  2022年8月,针对辖区内银行业存在的不规范经营问题,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向该市银保监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银保监部门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检察建议内容,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促进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该市银行业资产质量保持较好水平,不良贷款率处于历史低位,诉源治理取得成效。

  日前,这份检察建议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个案办理 类案问诊

  面对200万元欠款,“担保人”丁某一头雾水——自己虽然是借款企业的股东,但从未替企业签订过担保合同,现在却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要求自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按担保合同上的时间,我当时还在国外,怎么可能在合同上签名?”2020年9月,丁某焦虑地来到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申诉。他告诉检察官,直至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受限,他才知道自己“被担保”。丰泽区检察院受案后,经鉴定发现,担保合同上的签名和指纹都不是丁某本人所签所捺。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丁某最终被移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泉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丁某的遭遇并非个例,泉州市还发生了多起以各种手段骗取信贷的案件。而且,随着车贷业务的迅速发展,不法分子通过虚构车辆交易、伪造借款人资信材料等手段,寻找车贷流程漏洞,实施贷款诈骗的案件并不鲜见。

  2014年至2018年,以陈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石狮市、南安市等地,以办理“零首付购车”为幌子,在明知购车人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伪造贷款申报材料,骗取银行贷款。当购车者无法偿还贷款时,陈某等人便组织所谓“后勤部人员”将车辆以盗抢等方式强制收回,再转手处理,如此循环获利。

  2018年6月,陈某等人在司法机关的重拳打击中落网,“零首付购车骗局”终于画上句号。2020年4月,该犯罪团伙成员被判处刑罚。其中,陈某因犯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抢劫罪、盗窃罪等六个罪名,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些购车人只是犯罪分子骗取贷款的‘工具人’,他们既没拿到贷款,也没得到车辆,而且民事判决涉及的贷款被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无效,依法应当予以纠正!”2020年以来,南安市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的监督申请后,陆续排查联系本辖区不慎陷入“零首付购车”骗局的当事人,逐一核查相关事实,启动了民事案件监督程序。

  据介绍,石狮、南安两地检察机关就陈某犯罪团伙案所涉民事判决进行监督,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均得到改判支持。

  案子办结不是终点。2022年开始,泉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梳理了近三年来办理的涉银行民事生效裁判检察监督案件,经专题研判后发现,此类案件背后存在银行订立借款担保合同、催讨逾期还款违约金、贷款调查等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形。

  类案的共性问题,折射出行业的潜在风险。为精准把脉、对症施方,泉州市检察机关在初步研判的基础上,主动到该市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开展座谈调研,实地掌握行业数据和最新动向,多维度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共商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策。

  对症开方 跟踪问效

  2022年8月,在与银保监部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督、凝聚合力,共同维护金融安全的问题达成共识后,泉州市检察院向该市银保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银行业强化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银保监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并针对建议指出的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所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相关责任机构及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警告、终身禁业等行政处罚。同时,银保监部门还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常态化开展内控检查排查,补齐内控合规管理短板,增强主动合规的内生动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2022年10月,检察建议如期得到回复。同时,泉州市检察院也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我们着眼解决管理漏洞填补和制度体系完善的问题,事后多次到银行实地回访座谈,推动银保监部门督促银行持续落实整改。”泉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黄进贤介绍道。

  协同共治 防控风险

  在检察机关的跟进监督下,为实现“抓前端、治未病”,银保监部门开展了专项行动,强化金融风险的事前预防:加强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督导,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组织监管约谈、下发监管意见、实施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合规经营,规范展业行为,构建遏制违规的长效机制,筑牢制度“防火墙”。

  同时,泉州市检察机关还与银保监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合力推进诉源治理。为引导群众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防骗反诈能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犯罪,检察机关与银保监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结合泉州非遗文化特色,以一系列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和法律常识。

  针对不法分子故意制造、扩大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欺骗、诱导消费者套取银行贷款,从中牟取不当利益,危害金融生态的情况,2022年以来,银保监部门牵头组织了专项治理活动,以实际行动为金融消费者维权“开正门、堵偏门”,保护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泉州市检察机关对金融行业的关注与保护一直没有放松:今年5月,石狮市检察院开展“关注信贷风险 共筑金融安全”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实地见学结合课程讲授,向从业人员生动阐释如何防范合同风险及金融犯罪风险;泉州市检察院依托数据平台智能比对本地金融纠纷案件情况,摸排类案线索,办理涉银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17件,并将相关问题苗头和风险隐患通过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告知银保监部门……

  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强化,银行内控体系更加健全。检察建议发出一年多以来,泉州市再未发生过类似案件,辖区银行业的资产质量也保持较好水平,不良贷款率处于历史低位。

  “从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实现良法善治,没有终点。”泉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金标表示,该院将继续与银保监部门打通数据壁垒,良性互动,群策群力,共同增强相关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营造群众放心满意的金融环境,运用法治力量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张仁平 杨姝毅 吴世舜)

(责编:温璐、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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