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家国永念 致敬英雄

发布时间:2024-07-05 00:31:06 来源: sp20240705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一年一清明,一岁一追思。清明时节,除了扫墓祭祖外,全国各地都举办了很多缅怀英烈的纪念活动,也有不少人自发来到墓碑前,向英烈表达思念和敬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尊崇英雄、致敬英烈、关爱楷模的社会氛围,以一系列开创性、示范性、突破性举措,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形成新时代英雄辈出的良好局面。

  清明期间,在辽宁沈阳的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举行了庄严而隆重的纪念仪式,各界群众来到这里深情缅怀为国捐躯的英烈。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最初安葬着黄继光、邱少云、杨根思等123名英烈,2014年至今,我国先后十次从韩国迎回938位烈士的遗骸,也都安葬在这里。

  在烈士陵园有一面用138块花岗岩组成的英名墙,上面镌刻着19万多名志愿军烈士的姓名,供后人瞻仰、祭奠。

  还有很多烈士的亲人已经找不到了,但是国家和人民不会忘记他们的功勋。伴随着一批批烈士遗骸回国,国家在2019年建立了志愿军烈士遗骸和亲属DNA数据库,为认亲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和技术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吃水不忘掘井人”,我们有今天这个好日子,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是千千万万的革命前辈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告慰他们。”

  铭记历史,告慰英烈。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推动下,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党的十八大以来,除了针对英烈保护做出了系统性工作之外,还构建了“1+1+3”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

  第一个“1”指的是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为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架构提供了指导性意见;第二个“1”指的是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为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托;“3”指的是2017年,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对党内、国家和军队三大系统中,各级功勋荣誉的评定和管理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标志着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形成,统一、规范、权威的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已经确立。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战略哲学教研室副主任郝栋:“党中央出台了这个决定,释放了一个信号,要推动国家荣誉体系的建立,同时要国家荣誉体系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保证了这个体系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把它转化为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

  清明期间,湖北恩施来凤县以不同形式的活动纪念了“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张富清。小学生们在纪念馆内重温了张富清的英雄事迹,当地基层干部和群众来到张富清的墓前寄托哀思。

  战争年代,张富清荣立一等功3次、二等功1次,被西北野战军记特等功,两次获得“战斗英雄”荣誉称号和“人民功臣”奖章。走下战场,本可以荣归故里的他将这些功绩尘封,响应号召来到了湖北恩施最偏远的来凤